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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3 月 1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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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上林县司法局巷贤司法所就立即为韦某办理了解矫相关的手续,之前已于2月9日韦某社区矫正届满时通过电话和微信的方式为其解除了矫正。在疫情期间特事特办降低了病毒传播的风险,夯实了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韦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的处罚,于2019年4月28日开始执行。韦某在社区矫正期间遵守各项规定,积极参加改造,认罪态度较好,总体表现良好。为此,巷贤司法所在分类管理评定中评定其为普管人员,社会危害风险相对较小,在韦某社区矫正期届满时采取了较为宽松与人性化的解矫方式,对其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先行解除矫正,后续待疫情解除或疫情风险降低时再另行补办解矫的相关手续,这一方式降低了疫情期间病毒传播的风险,也是严格执行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安全。
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特事特办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也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为社会安全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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