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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口罩、殴打协警,隆安县一名涉疫情妨害公务罪被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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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2 月 14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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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人人都是参与者,然而却有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给战“疫”添乱!
2月13日,隆安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批准逮捕一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2020年2月8日晚20时许,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摩托车送其侄子返回隆安县城厢镇和鑫佳园小区时,未佩戴口罩,且拒不配合检查点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和车辆消毒工作,当被制止进入小区后,辱骂、威胁检查点工作人员,殴打上前劝阻的隆安县公安局执勤协警,后被协警与现场工作人员当场制服。张某的行为导致协警肩部软组织挫伤,小区门禁道闸设备遭到破坏,给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
为依法惩处涉疫情防控犯罪,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隆安县检察院在获悉案件后及时与县公安局沟通,选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分析案件定性。受理案件后,该院检察长带头办案,办案过程中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依法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做到当天受理案件、当天阅卷审查、当天批准逮捕,及时有效地打击了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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